万托林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万托林®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治疗及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的治疗。

【规格】2.5ml:5mg(以沙丁胺醇计)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只有在预计母亲获益大于胎儿潜在风险时才可以使用这些药物。根据在世界范围内的销售使用经验,在使用沙丁胺醇治疗的患者的后代中,罕见报告了各种先天异常病例(包括唇裂和肢体缺陷等)。一些母亲在怀孕期间曾经使用了数倍剂量的药物。由于还没有对先天异常鉴别出统一的发病模式,先天异常基线率为2%~3%,因此目前还不能确定此现象与沙丁胺醇的关系。

哺乳:由于沙丁胺醇可能分泌入乳汁,除非对母亲的预期收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尚不清楚乳汁中的沙丁胺醇是否对新生儿有害,在使用前应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

【老年用药】同成人。

【贮藏】30°C以下遮光贮藏。去除铝箔外包装后,在30°C以下本品的有效期为3个月。

【有效期】24个月。

  • 用法用量
  • 不良反应
  • 注意事项
  • 药物相互作用
  • 药物过量
本品应通过雾化器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可注射或吞服。沙丁胺醇对大多数患者的作用时间可持续4至6小时。本品的治疗作用与不良反应之间具有很大的安全范围,然而,因为持续给药可能会引起用药剂量得不到控制,因此应优先选择以间歇给药法给予适量本品。 成人:可将2.5mg~5mg本品置于雾化器中,让患者吸入雾化的溶液,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该过程通常需3~5分钟。某些成年患者可能需用较高剂量的沙丁胺醇,剂量可高达10mg。 儿童:12岁以下儿童的最小起始剂量为2.5mg沙丁胺醇。用药方式同成人。某些儿童可能需要高达5.0mg的沙丁胺醇。每日可重复四次。 使用方法:本品只供吸入法使用,并配一适宜的雾化器。
免疫系统非常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和虚脱。代谢及营养罕见:低钾血症,β2-受体激动剂的治疗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非常罕见:乳酸酸中毒,在接受沙丁胺醇静脉内和雾化治疗哮喘急性加重的患者中,非常罕见报道乳酸酸中毒。 神经系统常见:震颤、头痛;非常罕见:兴奋。心脏系统常见:心动过速;不常见:心悸;非常罕见:心律失常,包括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和早搏;未知:心肌缺血。血液系统罕见:外周血管扩张。呼吸系统、胸部及纵隔非常罕见:异常支气管痉挛。胃肠道不常见:口腔及喉部刺激。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不常见:肌肉痉挛,本品会造成患者骨骼肌的轻微震颤,通常双手是受影响最明显的部位。这种作用是剂量相关的,是所有β-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的共同特征。与其它β2-受体激动剂一样,有儿童多动症的极个别报道。 【禁忌】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不得用于预防非复杂性早产或先兆性流产。
哮喘的控制应常规按照阶梯治疗原则进行,并通过临床和肺功能试验监测患者的治疗反应。不应仅用或主要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治疗患有严重的或不稳定哮喘的患者。必须提醒在家中使用本品的患者注意下列情况:若用药后症状得不到缓解或药效持续时间缩短,不能自行加大剂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因为用药过量可引发不良反应。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方能增加用药剂量及用药次数。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也需要接受其它短效的支气管扩张剂治疗以缓解症状。对同时服用大剂量拟交感神经药物的患者应谨慎。对患甲状腺毒症的患者应谨慎应用。本品仅应通过口部吸入给予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得进行注射或吞服。以肠胃外和吸入给药法给予β2-受体激动剂后,会导致出现严重低钾血症症状。建议患有急性重症哮喘的患者在应用本品时应特别小心,因为在与黄嘌呤衍生物、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利尿剂合并用药时,或在缺氧状态下给药时,可能会出现上述作用。建议在此种情况中监测血清钾浓度。 与其它吸入疗法一样,用药后可能会产生异常性支气管痉挛致喘息症状的即刻加重。发生时应立即采用其它给药方法或吸入另一种速效的支气管扩张剂。停止使用万托林雾化剂,必要时采用另一种速效的支气管扩张剂继续使用。与其它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常见不良反应一样,本品会引起可逆性代谢改变,例如血糖浓度升高现象。糖尿病患者对这种血糖增高有可能无力代偿,曾有发展成酮症酸中毒的报道。同时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可加剧上述作用。运动员慎用。
不得将本品和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一起合并使用。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治疗的患者也可以使用本品。
过量使用本品最常见的体征和症状是一过性的β-受体激动剂药理学作用所介导的事件,包括心动过速、震颤、亢进及代谢影响(包括低钾血症和乳酸酸中毒),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停用药物可使用药过量所产生的任何的体征得到缓解。